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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林 子 笔名:林 子 地区: 行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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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以俗身,混迹于俗世。开博乱弹已四年有余,皆琐碎之心事,不足挂齿。顾子有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无奈吾乃一介“匹妇”,纵有心,亦无力,故仍不能免俗,所陈之赘絮之语实难登大雅之堂,是谓之曰“闲笔”。若不幸瞥见拙文,敬请一笑了之。且吾今寄躯于一半中不洋之地,故若偶见西文,请君莫怪!
“半把梳子”的故事
直到今天我仍然清楚地记得,多年前的那天傍晚,只有我和妈妈在家,胡乱吃顿晚饭,我不知为何想要梳头,却失手让梳子从1米30高的钢琴上掉了下去,摔在了花岗岩地砖上。“啪!”我不敢去捡;看到它裂成了两截,我脱口而出了一句现在想来仍觉得不可思议的话:“我又闯祸了!”印象中,这是我第一次这么爽快地承认自己闯祸了。
妈妈并没有怎么责怪我,可我为了“惩罚”自己,一直将这把断了的“谭木匠茶黄杨木”梳子用到了今天,算起来,有近10个年头了。其实那次也是不幸中的万幸,断了的仅仅是那个钻有一个小孔的柄,梳子的齿还是完好的,不过妈妈还是给它起名叫做 “半把梳子”。
梳子在这之前就丢过一次,借爸爸单位的车子,落在车子上。当时我以为找不回来了,所以,意外的失而复得让我对它更是宠爱有加,以至于当它突然一下残疾以后,我发现我已经离不开它了。
上大学以后,妈妈本来为我准备了新的木梳,可是我依然固执地要带上“半把梳子”。在它失去手柄以后,我已经习惯了握着梳子背梳头,给我一把长柄梳,我倒不知道要怎么拿了。
然而大一刚开始,就又出状况了。有天早上起来,忽然发现梳子不见了,仔细回忆之后,我断定是昨天带出门后,从包里拿东西时不慎掉了。当时沮丧至极的我还不忘抱着最后那一丁点的希望,一下课就去了有可能遗落梳子的田径场找。400米的跑道,来来回回找了几圈,杂草丛生的看台,也反复看过,没有,就是没有。想想都不可能有了,我笑自己终究还是弄丢了心爱之物却仍要自欺欺人地到处去找。
奇迹在第二天早上我打开衣柜的一瞬间发生了,“半把梳子”好好地躺在衣柜的隔板上。原来,前一天对着镜子梳完头后,随手就把梳子放在了上面,自己竟全然不记得了。看到它,我不禁哑然失笑,没有欣喜若狂,没有激动万分,仿佛是和老友的再一次重逢。此后,衣柜的隔板成了我放梳子的固定位置,那是个安全的地方,哪怕是有贼入室也休想带走我“半把梳子”。我也不敢再将它随身带出门了,我信不过自己,也负担不起再次失去它。
去年回去那家店,店员说这款早就不生产了。那就是绝版了。是了,是了,一定是的,我的“半把梳子”当然是绝版。我并不太相信缘分的存在,不过我和我的梳子仿佛真的有缘。10年相依为命,固执地一直留长发的我也不知道还要和它走多远,也不知道它还能陪我走多远。别说梳子是没有生命的物件,贴身用的东西,久了,便像是有了灵,我是再用不惯别把梳子的。我们还得相依为命,也许,是我欠它的。
墨镜(三)
我犹豫着,犹豫着。
忽然有一天,我发现它不见了。开始,我很有信心,相信它一定在某个角落。直到找遍所有地方都没有它的踪影。
我终于相信,我弄丢了它。
我也弄丢了那一个我无法看清的世界。
墨镜(二)
我想我还是戴上它吧
刺眼的阳光还是让我畏惧
可是现在,我发现世界在我眼中变的模糊
是的,一个我并不想看清的世界
到底要不要戴?
在一个迷糊的世界里,我会摔倒的
咱也做回娱记
我刚就在想呢,是叫娱记好咧还是叫狗仔队咧,后来想想还是娱记吧,我还没到那境界。
那什么时候来着,我给忘了,不是前年就大前年,暑假的时候,看“加油!好男儿”的决赛,我是真不看好宋晓波,别打我啊,不是不喜欢他,他挺好的,挺厉害的,我也很尊重他,但真没厉害到能拿冠军,那个最有人气比较适合他,真的。当然,我那会更没想到有一天我能亲眼见到他,还就站他跟前儿。不是他有多帅,就是我觉得他们这帮人离我都挺远的。
我接到这活还真不大高兴,大星期六的,上午还有个采访,下午还这么折腾人,记者真不是人干的。没辙啊,师父的话一言九鼎啊,本来要随便推个理由什么的也不是不可以,关键是他不在,压根儿把这摊子事儿扔给了我,好嘛,推都推不掉。真是的,放电影嘛,至于吗,大台风天的,给人家大忙人叫来。
还有一层,我根本没想到宋晓波会来,看电影嘛,这个我没有歧视他的意思,可是的确不太方便,不过话说回来了,那配音反正也很烂,听不见可能还是种福气。结果我一进去傻眼了,我还就只认得他,另外那俩谁呀,我当时就懵了,这怎么办呢,到时候总不能写“宋晓波和另两位叫不上名字的好男儿吧”,那不丢人,赶紧问,还真是不好意思,你看,不认识人,第一条就不合格。
跟着他们就游戏呗,我有位置我还得站着呗,谁让咱身份是娱记呢。近距离观察宋同学,不好意思,另外那两个不是我不想观察你们啊,我实在不认识,想了半天连点印象都没有,这怪谁呢这?再回来,宋同学卖相还真是不错啊,不是我说的,我妈说的,让我妈说帅基本上就比中国男足出线容易那么一点点,还是很难的嘛。其实,说句不好听的,他天生的缺陷说不定也是他的优势,你想啊,当初他靠什么赢的,他靠的不仅是才艺,更多的是一种精神,假如他是个健全人,充其量就是个满上海到处跑的漂亮男生,还有什么优势;另外,我在现场才感受到粉丝是种什么物质,如果有一天他要恢复了听力,说不定立马就被吓跑了,一种安静甚至寂静的环境,在这个纷纷扰扰的圈子里是多么的难得。当然,打心眼儿里我还是希望他健康,我没那么恶毒,就事论事一下,如果有恢复的机会还是恢复吧,就算做个普通人也挺好。我就觉得吧这个很可笑也很可悲,不知道是可笑呢还是可悲,他听不见粉丝的声音,粉丝也听不见他的。
还有,幸亏那个跟我一样名的没来,不然不窘死我。随后那会,他那粉丝就在那狂喊“XX”、“XX”。。。。。。搞的主持人只好说,我一定会把你们的话带给XX的,说的我一身不自在,叫个什么名儿不好啊,这孩子。
采访的时候那两个叫不上名字的着实郁闷了一把,记者们整个把他俩给晾那了,看那样都挺好笑的。宋同学看来是见惯了大场面的,手语打的是风生水起,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回答之余还不忘给新片作宣传,看,啥叫包装,这也没啥不好,明星就要有明星样,不然不就像还有那两位一样了吗?
最后人家还很配合的摆POSE拍照,期间我还看到他频频拿着自己签名的扇子打哈欠,人家容易吗人家,诶,人就是爱折腾,明星和娱记,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办法呀。现在是明星赶娱记的场,娱记再赶明星的场,翻来覆去。不然各自回家睡大觉多好,为了谁啊,还不是为了观众,诶,真是当了记者才知道,当观众多幸福了。
临走的时候想起来一件最最重要的事居然给忘了,不是忘了是根本没想起来,拍照呀,所以嘛,我说我还不够境界呀。我当时不就站明星面前嘛,有的是机会拿出手机一顿狂拍,反正摄影记者的相机也在那狂闪,不多我一个,真是,把这茬忘了,忒不专业了。
不过嘛,去过了也算是种经历,不是谁都有的。将来我要不幸成为了祖奶奶级娱记,这种坊间趣事还可以说给弟子听听;假如没有,那真是前世修来的福气,若干年后到可以对人家说,姐姐当年实习当娱记时候采访宋晓波,临走了人家还朝我送个媚眼,吓死他们,哈哈,迷不死人咱就吓死人,走不了美女路线咱走野兽路线还不行吗,真是的!
写在年中
昨天,7月1号,一个平常的日子。早晨起来却骤然发现这真是个糟糕的日子,7月1号的到来,意味着6月30号的过去,意味着一堆曾经有价值纸条和卡片随着凌晨钟声的敲响又变成了一堆废纸。每次都是如此,曾经的懊悔和沮丧渐渐变的习以为常。扔,只有丢弃它们,让它们从眼前彻底消失才能拔掉心头的一根刺。当然,还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找到剩下的所以纸条和卡片,寻找下一个截止日期,并为下一次的懊悔和沮丧做好准备。
当然,今年的7月1号不仅仅意味着一叠纸片的消失,到了这一天,多舛的2008年终于磕磕绊绊地走完了一半。不容易啊!
大多数人,大多数中国人在2007年12月31日23时59分59秒时依然对一秒钟后即将来到的新年怀着许多美好的期望和憧憬。我也是如此。中国人喜欢八这个数字,不仅仅是它的发音,看,一撇,一捺,四平八稳,和谐完满。而阿拉伯数字8又好象很配合,两个圆圈,一重圆满还不够,两个,团团圆圆。今年又是农历戊子年,12地支经过了一轮回又回到起点。起点总是给人以希望和愿景,在一切没有开始的时候,什么都还来得及,什么又都有希望变的成功,美好。
这样的2008,可谓是吉年,这样的吉年又将有一件大吉大利的事要在一个大吉大利的时间发生。中国人对奥运的期盼从7年前萨马兰奇念出“北京”这两个字就已经一发而不可收了。现在再回想2001年,世纪之初,也是起点,那么美好的起点,申奥,入世,连足球都出线了,美好的有点神奇。从那时到现在,几乎所有人都在盼望这7年快点过去,快点到了那能让我们扬眉吐气,以主人的姿态欢迎并且傲视世界的2008年。仿佛跳过中间,起点与起点,美好与美好就能紧紧连接。
然而古训早已告诉我们好事多磨。一场突然从天而降的冰灾首先让许多人的新春佳节变的支离破碎。一时间,众志成城这个词在许多年后又一次铺天盖地地出现在所有的媒体上。我喜欢这个词,她让人感觉到力量,让人相信在危难的关头,人心齐便能战胜,这种感觉还是温暖的。就这样,中国在相互依偎中取暖,而新春则在冰雪中一滑一跌地走来了。在春寒料峭的二月,中国依然相信,冰雪融化后将是一片坦途。
可是又谁想到,阳春三月,天灾刚过,人祸又起。口念假仁假义的经文,手中高高举起的是棍棒和屠刀,不是挥向魔鬼,而是无辜的人们。难道日光城里被放下了地狱的火种?暮春之时,谣言四起,中国,不再沉默。仿佛是战斗,硝烟弥漫。大多数人,依然选择了那个词语,众志成城。一句句口号,一篇篇檄文,一道道眉,一双双怒目,在世界的各个角落,有华夏儿女的地方,“中国人”三个字变的掷地有声。我走在学校幽雅的走廊,坐在几净窗明的教室,遇到金发碧眼的老师和教授,心中有些不服和负气,但我依然相信世界美好,我的国家终将被世界所接纳。
是的,在2008年5月12号14点28分之前,我们都还愿意并且可以用好事多磨来解释这一切的灾难和不幸,但是这以后,没有人能够这样说了。大地的一阵颤抖,震碎了中国人的心。一切来到的如此突然却不可阻挡。那一刻,我抱怨了,我不明白,我们究竟做错了什么,这样一个本该祥和安宁的年岁,上天要降下那么多的灾祸。
然而,没有时间了,没有时间抱怨了。在与时间和死神的赛跑中,我们只能赢,不能输啊!而事实终究印证了那句话“天不由人”,尽管我不喜欢,尽管我们都不喜欢。六万九千多条生命,一瞬间被夺走了。有人说是天将降大任于中国。我想问问他,那是什么样的大任啊,是什么样的大任要数万计的生命作为代价?即使有这样的大任,中国又何以承受?多难兴邦没有错,但重在“兴邦”而不在“多难”,她是说在经历了种种不幸以后,中国将更加坚强,而不是一个更加坚强的中国需要这种种灾难来灌铸。
纵然言论轻慢,中国人还是从那一刻起彰显了民族精神。所有的人,一齐实践着那四个字——众志成城。地震,你可以震裂了大地,震塌了大楼,震断了高山,也震碎了人们的心,但你震不碎中国的魂,延续了七千年的精神,是个大写的“人”。
已经过去一个半月了,我也早已到家。在这个让我感到安全的地方写下这篇文章。2008年还有一半要走,纵使不是大吉大利也要走下去,就算还是多灾多难也要走下去。忽然想起一句很俗的话,却能用在这里,“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因为我们是一家人。
天佑中国,这是地震后看到的最多一句话。曾经我不愿承认她,因为其实我们都知道,能保佑中国的不是天,而是我们自己。天佑中国,这只是个美好的愿景。现在我想通了,天佑中国,从这四个字上你可曾看到了中国人的乐观和不屈!天灾过后,我们依然怀着对上天的期待;不幸过后,我们依然怀着对幸福的憧憬。
如同那些过期的票据,过去的就要让它过去,但教训是要牢牢记得的。另一半2008中国还将面对世界。准备了那么久,期待了那么久,中国不会放弃。7年前,中国以奥运为荣,相信两个多月后,奥运将以中国为荣。
后记:拖了很久,考试前拖到考试后,从学校拖到家,终于写出来了。这6个月有太多值得写的东西,也想到了很多,许多都被放进了日记本。今天一口气写了长长6个月发生的事情,有些仓促。尽管很煽情,但都是我想说的话。其实我知道,天佑中国,是华夏儿女深情的祝福。写在年中,祝福中国!
诶,耶路撒冷!
耶路撒冷这个名字,这个城市,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知道,比知道伦敦,巴黎,要早的多。
童年的很大一部分是在外婆家度过的。外婆是虔诚的基督徒,每晚睡前,当别的孩子听着灰姑娘,白雪公主的时候,外婆给我讲的是《圣经》的故事。我记得那是一本带彩图的绘本,每个故事都配一面的图画,书很好看,我很喜欢。最早,是别人送了一本,后来就渐渐多起来了,反正有挺多本的。白天的时候,我还会拿着钥匙自己去书橱拿那本书来看。故事+图画,直到今天我仍旧喜欢这样的书本。就是在这样的喜欢,这样的乐趣中,我知道了圣城--耶路撒冷。
《圣经》中的耶路撒冷是那样的美丽和富庶。“迦南美地”,长大后我也无数次在地图上寻找这片流淌这牛奶和蜂蜜的土地。后来我才知道,战争和炮火,鲜血和眼泪,早已让这片土地变的满目疮痍,过往的美好已经一去不返了。那么,耶路撒冷呢?这个我心目中曾经的梦幻之地呢?
我不知道耶路撒冷是应该感谢宗教还是怨恨他们。是宗教成就了这座圣城,然而带给她无尽灾难的也是他们。也不知道耶路撒冷是幸运还是不幸地成为了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共同的圣地。这样的身份和背景,赋予了这座城市别出无法企及的神圣和光辉。耶路撒冷,这四个字本身就能让人顿生敬意和倾慕之情。的确,世界上再没有哪座城市可以让人这样顶礼膜拜,赞美和歌颂了。
现实是残酷的,前百年来,耶路撒冷经历了大小无数次战争,城市不断被毁,又被重建,不同时期,不同风格的烙引不断打在她的身上。而她不仅要背负这些沉重,更要看着她的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以色列虽然复国,可是耶路撒冷仍是悬而未决的问题。
想想其实非常可悲,这是历史和文化的悲剧。难道不是吗?当历史和文化的冲突不得不用政治手段来解决。政治的斗争是残酷的,必定要有牺牲,可是耶路撒冷是无辜的,历尽千年所沉淀的文化是无辜的。人们如果真的崇敬她的神圣,就应该换她宁静与和平。
和平,没错,是和平,这才是耶路撒冷最需要的。这是她的名字,耶路撒冷,在希伯来文中的原意就是“和平之城”。
如今的耶路撒冷依然是我的梦想之地,在我心中,她并没有改变,依然美丽。我仍然相信“上帝给人间十分美,九分在耶路撒冷”。
征途
又一次踏上征途。
我离开的那天,
阳光照进房间,
仿佛地中海,
和谐的蓝与白。
我登上飞机,
向下看,
渺小的不是世界众生,
是我们的心。
我告诉自己:
我要分明地来,
正如我分明地去,
我轻轻挥衣袖,
撩动漫天的云彩。
好吧,我来写博客
大概每个人都觉得我很懒了。可能是吧。其实,我也不是完全承认的,有谁会承认自己懒呢,所以,好吧,我来写博客。
现在的日子过起来,不是一天一天,而是一周一周。我不很喜欢这种忙的状态,让我有些不安,然而,我更无法接受空虚,空洞的日子,生活要有节奏,要规律,而不是松散的空白。
那天下了舞蹈课,忽然有朋友对我说,你怎么不会累?我当时很迷茫,我就问她,为什么这么说,她回答,看你走路每天都很自信,好象永远都不累。我笑了,我知道她想说的不是自信,这只不过是她一时寻不到合适的词所选的代替品,但是,我明白了她想要描述的状态,我,在很多人眼中,可能就是一个独来独往,匆匆忙忙的背影。
关于走路,我坚持自己的姿态。走路,就是应该有紧迫感,哪怕是散步,也不要完全松掉,不仅仅是姿态,还有心态。我不太喜欢珠海的一点就是这个城市的节奏有点慢,从人们走路的姿态就能看出来。节奏,有时与速度无关,我走路一点都不快,虽然赶了很多年公交车,别人还是经常踩到我的脚后跟。节奏是一种状态,一种态度,积极或者颓废,你可以自己选择。
后来,我对她说,我也很累,真的,不累怎么可能,报道,一写几个小时,论文,一写几个小时,每日埋头于字母新闻,以致于做梦都可以梦NEW YORK TIMES的报头,可是,再累,路还是要走的,不是吗?
可是无论再累,再忙,我会挤出时间阅读,汉语。我很担心,“邯郸学步”,真的,特别是我们。英语,迫不得已,我始终还是认为,英语对于我来说是一项技能,我要学好它,必须,所以我每天满脑子想主意怎么样提高,各方面的,可是它永远不可能成为我的文化,我的背景和内涵,最终它可能只是一个工具。话,说的是不客气了点,可是,事实是不容改变的。我还要继续好好学英语,我也要继续好好学汉语。相信我,你们的英语不够好,汉语也一样,包括我。
生活的改变有时会让你心痛不已,这几天,我忽然很不正常的想要弹琴了,现在,哪怕是让我碰一下琴键,也是好的。这样一想,我很害怕,我怕,我已经,不会,弹琴了。这种害怕是很恐怖的,的确,不仅仅是所谓失去了才懂得珍惜的空泛理论,真实的体会比这复杂万倍。我打定了主意,我要把它找回来,我花了10年得到的,如果不幸失去了,那么即使再花十年,我也要把它找回来。我是在夜里睡不着的时候想到这些的,想到这里,我才觉得放心了。的确,我最放心的状态就是知道自己想要干什么。
生活总是会改变的,我们也无能为力,特别是当某些改变击中要害的时候,你也许会希望生活还是一尘不变的好,有的时候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未必是坏事,别急着说不对,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所以,有些东西是需要可以去固守的。固守不是容易的,在流变中固守更难,可是如果你不想变成别人,就固守你所要固守的。
所以,我固守我所要固守的。
PS 我已经发现了,没什么中心,也没什么过度,按理说这种东西贴博客上来不大道德,但是,没办法,我再不写,也好象有点说不过去,明天要再有人来跟我说,你博客很久没更新了,估计我该睡不着了。所以,凑合,您受累!
墨镜(一)
太阳并不刺眼
我还是戴上墨镜
因为这样,他们看不到我的眼神
后来,有人告诉我
“摘掉它,你的眼睛很美”
于是,我摘掉墨镜,露出笑容
这时,我却发现
阳光无比刺眼
《百年孤独》,比想象精彩!
1928年,除了诞生了第一部有声电影以外,在哥伦比亚,还有一个孩子也诞生了,谁也不会想到,几十年后这个孩子会在拉美文学史上投下一枚重磅炸弹。
他叫加西亚·马尔克斯,这颗炸弹就叫《百年孤独》。
这是一本对我来说很特别的书,因为我找了它将近五年。第一次听到它,是在高一的语文课上,冰快与钻石,一下子吸引了我,尽管当时对于魔幻现实主义几个字完全没有概念,然而我却隐约感到了一种能化腐朽为神奇力量在牵引着我。奇怪的却是,这样一部曾经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在大大小小的书店中却完全寻不得踪影,上大学以后到图书馆第一本要找的就是它,有,太好了!可是来到拉美文学的书架上,上下翻个遍也不见踪影,难道它故意躲遮我不成?
我的确是从没有想过,能从我们学校自己的图书馆里找到它,在一个四分之三空置的书架上,我一不小心竟然瞄到了它,我想我当时的样子一定很好笑,生怕有人捷足先登似的把它攥到了手里,然而,惊喜,才刚刚开始。
书的版本比较旧,纸质也不太好,印刷也马马乎乎,尽管这样我还是很欣喜。书是校长捐的,我们的校长是个难得的学惯中西,博古通今的学者,能写旧体诗,文言格,又说的一口连美国人都交口称赞的英语,这些自然是题外话了,不过,多多少少也证明了书的价值。
在看《百年孤独》之前,我从另一本书中略略了解了一些魔幻现实主义发展的过程,这些多我多多少少有点帮助。所谓魔幻现实主义最早的鼻祖大概是卡夫卡,就是《变形记》那个,后来这个流派逐渐发展为现代主义,再后来的荒诞派戏剧,意识流小说之类的源头大概就是这里。现代主义,和现实主义虽然只相差一个字,却差了十万八千里,在写法,内容,表达上都相去甚远。魔幻现实主义是该流派在拉美的一个表现,比起在欧洲大行其道的意识流小说,我本人倒是更倾向于融现实主义手法和浪漫主义基调于一体的魔幻现实主义,而《百年孤独》无疑最好地诠释了这六个字的内涵。
翻开书便是一张人物表,因为小说是围绕一个家庭展开的。而就是这张人物关系表却让我大跌眼镜,因为那里面的人物名字都差不多,有的甚至一样,有的是老爸跟儿子名字一样,有的是祖父和孙子名字一样,还有是叔伯和子侄名字一样,看的我真是有点眼花。这一个家族的人物时间跨度达到了八代,但是读罢小说我却没有了开头的混乱,甚至记得几乎每个人的生命历程,因为都不同。作者非常巧妙地安排人物的出场,离场,而对于那么多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他则在一件一件不同的事件中交代的既清楚又不着痕迹。《红楼梦》的成功,其中一点就在于,巧妙地,分层地叙述了错综复杂的家族人物关系,而《百年孤独》在这一点上一点不输,并且时间跨度更加大。
所谓魔幻是作者无论从写法,修辞,等方面都极尽夸张之能事,除了那吸引我的冰块与钻石,还有各种各样神奇的能力,甚至,跨越生死界限的交流,奇妙准确的预言,植物,昆虫都拥有了不可思议的神奇力量,一切时间空间看似混乱,却又如同身临其境般真实。魔幻归魔幻,作者却在这看似不可思议当中,把拉美百年的斗争史不动声色地表现的淋漓尽致。民族解放斗争,工人运动,一切历史的必然在这个作者亲手创造又最终毁灭的偶然里都能找到映射。在这里,现实与魔幻结合地恰倒好处,天衣无缝,另人不禁拍案叫绝。这样一部能不断给人惊喜的作品,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真是当之无愧的。
我一直觉得,我们国家就是缺少一部这样能以小见大反映历史全景的作品,《红楼梦》是一部,不过那是清朝的了,从民国到建国,再到现在也快有一百年了,但愿这样的一部作品已经正在酝酿当中了。
写在中秋之后
本来是昨天写的,无奈我觉醒的太晚,写到一半就断网了。
这和中秋事实上没有多大联系,可古人却多喜欢在此时对月吟诗,把酒当歌,既然如此何必浪费这样所谓契机,再加上,今天是假日。
中秋,无月的中秋。异乡,遥远的异乡。当它真正来临时,反而没有想象时那么恐怖。历史和现实无数遍地证明这样奇异的逻辑。
看起来,我开始生活了,在大学。确实也是这样的。来之前我和自己说过,我只做我想要的。经历了那个我活的最明白的暑假,我知道什么是自己想要的。四个月,还有什么想不明白的,后来我这样对别人说。所以,我没必要感到焦虑什么的,机会只有被抓住了才是机会,反之,不是。
陆陆续续有好心人提醒我博客的事,我没忘,我有放着收藏夹的习惯,一上网就能看到,没写,就是因为没感。可能是我的生活真的太单调了,没有什么起伏,更别提什么波澜。真的,有时候我觉得很奇怪的,从小到大,说出来都没有人信,我向往过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般的生活,我从小没有什么零花钱,因为我从来不买东西,不想也不用,这种感觉到现在还在萦绕。可现实太不一样了,我还是不怎么花钱和买东西,可目的和出发点不一样了,还是不想,可不因为不用,因为不舍,刚到的那一学期,我节省都成了一种病态,哪怕多花出一毛钱我也会自责半天,甚至更多。我没有去看心理医生,还没到那分上,情况在好转。
我这个人有的时候很极端,在很多问题上都表现的甚至连自己都不能理解。我不喜欢这样,也在尝试克服,可这并不说明我不满意自己的生活现状,没有什么大的原则性阻碍,为什么要刻意改变其发展的轨道,顺其自然,到要变的时候自然会变。没必要上升到哲学的高度,什么运动,静止之类的,可以简单的,又何必弄的晦涩难懂一彰显某种天赋?技能?
现在我有一点担心,没人知道我在说什么。我大一的数学老师,普通话不大灵光,他常说一句能让所有人笑掉大牙又摸不着头脑的话,“其实呢,我也不知道你们知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其实这句话也正是我想说的。前天看小说史,讲到意识流,没有情节,结构,中心,甚至立场,我不大喜欢这种东西,可这月亮一圆,我的思路整个好象也混乱了。
我又不是个靠爬格子吃饭的人,没有灵感没什么,可对于很多事没有想法和感叹的却让我有些警觉,不是不食人间烟火,至少也不要让柴米油盐带走我的思想。我在尽量恢复。
下一次,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看完《百年孤独》,可能吧。
不仅仅是纪念
18年前的今天,当你们决定出发的时候,我还在母亲的怀抱中酣睡。
18年后的今天,纵然我遥远地大声呼喊,也无法阻止你们。
你们,不应该去的。即使是18年后的今天,历史依然无法给你们一个公平回答。
18年了,我们都明白,可却被堵住了喉咙。
18年了,我们不想抱怨,只能铭记。
18年了,孰清孰浊,孰是孰非,未曾清晰。
18年了,不仅是灵魂的纪念,也是血染的教训!
你们注定是不被忘记的,无论多久远,都会有人在各个角落默默纪念。
然而,除了纪念,我们更清醒了。
没有人,希望鲜血浸红的历史被无数次的重演。
你们注定是英雄,不仅仅因为纪念。
P.S. 很少写这种文章。也是因为看到了别人的,一时感慨又无人可诉,遂记之于此。
不是读后感的读后感
现在思绪有些混乱,不过也无妨,是因为看了些别的东西。
这几天,我花了差不多十来个小时看了一个长篇,是刘心武的《四牌楼》。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看长篇了,没有精力,也实在找不到什么好的来看。何况小说终究是虚幻的东西,所以近几年,我都是把阅读的重点放在散文,传记,回忆录等上面,闲是也看一些精悍的小品。看《四牌楼》的动机其实很单纯,就是因为没看过。至于为什么选这一本倒是有些机缘巧合。
因为在学校有时也闲的无聊,就找些东西看了解闷,而一时间也找不到一些好的,合心意的,便想到了《百家讲坛》。而这有从《红楼梦》起了头,谁知这一发便得不到收拾了,东西越找越多,越看越多,于是就有了《刘心武新解〈红楼梦〉》,于是才想起有这么一位相当出名,对我又相当陌生的当代作家。正好那天去图书馆,看到新书架子上有这本书,装祯又颇为精美,我有个毛病,喜欢那些“长的好看”的书,于是就借了来。谁知,因有别的书先于它借的,自己也忙,一学期竟没有读,直到回来了,还期迫近了才读起来。读完以后倒有一种出乎意料的感受。
再来说作者。对于作者,我是早就听说的了。那是初中时候的不知哪篇课文,也不记得作者是不是他,总之老师介绍的时候说到了当代作家刘心武,并且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当代作家都还有些争议,就不展开了”大有还未盖棺定论之意。但是那天也说到了他的代表作《钟鼓楼》,我当时实在也是可笑,一直以来都把《钟鼓楼》当成是类似与童话的一种东西,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只是一种感觉,小时侯的感觉总是能留的长久的。一直到前几天,我才知道《钟鼓楼》是长篇小说,获过茅盾文学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作者的成名作。
至于其他的关于作者的我就不甚了解了。的确,像他这一批的中年作家是我最不了解的,也是读到作品最少的,印象中总觉得他们的作品没有“五四”现代作家的经典,也不像许多青年作者那样贴近现代生活,有时代气息,不过,也许这些感觉并不对头。至于“新解红楼梦”其实也并不是那么一无是处的。虽然我也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他的有些思维有些过于跳跃,但是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很多分析是有道理的,是可以被人们接受的,是有价值的,很多还是尊重文本的。所以我觉得他的有些理论不能完全盲从,也不能一棍子打死,批判的吸收或许更接近事实的真相。
还是说回小说本身吧。《四牌楼》讲述那个年代是我们所没有经历过,不曾经历过的,也不可能经历,更想象不到的,是我们至今无法理解,我说的是就算我们对于那段历史如何烂熟于心,我们也无法理解,无法想象。故事的主人公们就是我们的上一代,是被耽误的,当然还有再上一代,很多却被毁灭了。很多人说现在是个疯狂的年代,但是在我眼里除了“疯狂”不知道还有什么词可以形容那个年代了。那种疯狂是我们决不能想象的到的,是一种理性甚至人性的泯灭,所有人都被一种似是而非的“信仰”驱使这做着种种连他们自己都无法想象的事。而作者在描写一代人或是一家人成长的经历是真实的记录了这些,故事是虚构的可内容却是真实的。小说里有一句话我印象深刻,他说“文学是残酷的”,我想是的,正因为它是残酷的,所以有的人畏惧它,害怕它,不敢面对它。因此,真正的文学家是勇士,是敢于面对残酷的,他们应当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真的猛士”。
当然《四牌楼》与《红楼梦》是两部完全不一样的小说,内容,结构,背景,人物没有一样的,甚至不相似,但是我似乎总能在《四牌楼》的文字背后看到隐隐绰绰的《红楼梦》的影子。也许唯一的解释便是他们都来自作者的心灵,换句话说他们都是作者呕心沥血而成的心灵史话。刘心武说《四牌楼》是他最喜欢的作品,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托尔斯泰说过,“伟大的作品往往都带有自序传性质”但是那不是自传,就好象《红楼梦》一样,那不是自传,但是曹雪芹却是通过它说出了自己想说的,做到了自己想做的。
《四牌楼》是难得的优秀长篇,我猜想作者借用了《红楼梦》中的某些手法,但是真正使得一部作品具有生命力的东西却是精神和感情。无庸置疑,这是一部相当感人的小说,于我都产生了相当的共鸣,不消说曾经经历过的人们了。真实的感情是作品的灵魂,尽管小说是虚构的,只有拥有灵魂的作品才能和读者产生共鸣,才能获得历久弥新的生命力。
当然好的作品当然要仔细品读的,匆匆草草,仿佛听评书看故事一般读一遍又怎么能够理解作品深层次的内涵呢,这也是为什么我就不读长篇的缘故之一。接下来所借之书中又不见了长篇的影子,或许有一天我心血来潮又想看了也说不定,希望也还能够遇到一部像《四牌楼》那样好的作品。
夜,有感
我是早决定要写的了,题目和内容也是早想好的了。奇怪的是我居然也要自己支撑到那么晚,难道我也开始迷信一种所谓黑夜的感觉了吗?我猜不是的,夜只是夜,没有人们描绘的那样深邃和颓废。
有件事我很有自知之明,对于博客,我绝不是一个热衷者,更不勤于此。对于我来讲,那不是一个足以表达的方式,或许我认为它不够原生态。但我终究只是少数派,很多人却迷恋这种方式,他们或是她们总喜欢在那些光怪陆离的背景前写下大段文字,好象是在宣泄什么。
我知道在我的周围精于此道的不在少数,有的时候我甚至害怕会被同化,但是,应该,不会。。。。。。他们中大多数人的文字出奇的相似,一样的绝望,一样的低沉,仿佛所有人都时时被笼罩在一种巨大而无从解脱的痛苦之中。
有相当一段时间我很困惑,那些幽怨,哀婉,句句如同泣血,足以使人寒彻心骨的文字究竟是从哪里来的。有的时候我害怕看到它们,有时是逼人的绝望。
他们本不该如此。
我的文字一直不华丽,不玄奥,自然也谈不上空灵之流,或许真的是我不善于表达,但更多的是思考,我们真的是有那么多的幽怨要发泄吗,那些晦暗,诡异甚至萎靡,颓废,无处不露厌世之感的文笔真的是这个年龄所必需的吗?
是真实,还是假面;是宣泄,还是掩饰;是真情,还是刻意,也许只有他们自己最清楚。
稼轩有丑奴儿“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如今既无国愁亦无家恨,无非是些个人的情感恩愁。然而个人的喜怒哀愁能大过天去?将个人的悲喜无限放大已然成为我们时代的弊病。
晦涩幽暗是黑夜的主题,一直以来,许多人声称喜爱黑夜,他们总能说出大堆飘忽玄妙的道理,然而隐隐绰绰又在掩饰着什么。
没错,是逃避,是掩饰,是虚弱。
那本不是他们的人生,却理所应当地成为了他们想要的。没有什么比这更悲哀了。黑夜有它存在的意义,但绝不是遮挡真相的幕布。
诗人顾城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只有光明才是黑夜的出口。许多人口口声声要寻找生活的出口,出口在哪,黑夜只会是风景,黎明的到来才意味着出口,意味着解脱。
这似乎也成为了一种风潮,挣扎也好,矛盾也好,一旦泛滥,就成了无病呻吟。看似虔诚的倾诉却透着难以掩饰的虚伪,这才是最大的绝望,不是吗?
文字本是一种真实的流露,何苦也给它套上阴暗艰涩的枷锁。
沉睡的人们,醒一醒吧,黑夜即将告别,黎明终将到来。
(转)失踪的韩左左
我有一件很难以启齿的事情,怎么说呢?我的女朋友——韩左左,不见了。
我在大一新生报道的那天认识了韩左左。她站在男生宿舍楼前为每一个前来领住宿证的男生盖章。那是下午两点——一天中最热的时候,这时的韩左左神情倦怠,疲惫不堪。我把手里乱七八糟的表格全都递给她,她从里面抽出一张,盖一个懒洋洋的戳,然后还给我。我拖着两箱行李走进男生宿舍楼,宿管向我要住宿证,我才察觉刚才那个懒洋洋的姑娘忘记给我发住宿证了。我又跑出去找韩左左要住宿证,她瞪着跟灯泡一样亮闪闪的近视大眼睛看了我足有三分钟,也没有记起刚才给我盖过章。我跟她解释,我确实是交了九百块的住宿费,不可能骗她的。她还是眼睛一眨不眨地瞪着我,我看见她隐形眼镜的蓝色轮廓,心想这小一千块钱是在这个糊涂健忘的姑娘手里打了水漂了,我祈祷她午夜梦回浑身冷汗,因为她对不起我。
“我们为什么不核对一下所有交过的表格呢?”韩左左在瞪了我快一刻钟的时候在我愤怒的脸上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灵感。
韩左左搬出了一只大纸箱,我一眼就看见了放在最上面的我的表格。韩左左也没有表现得特别不好意思,她拿起我的表格看了一眼,对我的一寸黑白免冠照片做了一番评论,然后把空白的住宿证盖了章递给我:“那边有胶水,把你照片贴上就行了。”
我是不是还得为终于能进到男生宿舍楼的大门感谢她韩左左呢?
大学二年级,韩左左还是那个晕晕乎乎的姑娘,常常带着不同的男朋友穿梭于学校的角角落落。有时我在朋友套朋友的聚会上碰到韩左左的前或现男朋友,他们会偶然说起韩左左是个好姑娘,但是她实在是太奇怪了,总是有一些乱七八糟的游戏和想法让她的这些男朋友哭笑不得,最后分手也是因为一些奇奇怪怪的原因,比如某次韩左左半夜假装是飞天小女警发短信给她正在睡觉的男朋友,男朋友没有回,韩左左遂觉得该男不在乎自己,翌日与其分手。我觉得韩左左除了是个糊涂的姑娘之外还是个可怕的姑娘:她是以怎样一种无厘头的热情折腾广大男同胞的啊,令人发指。
我大学三年级的时候,韩左左悠哉游哉地要毕业了。某天,韩左左把我叫出来,问我有没有女朋友,我头皮一阵发麻,战战兢兢地说了实话:没有。韩左左递给我一个粉红色印着桃心的信封。后来韩左左毕业了,我和粉红色信封的主人张怡菲成了又一对校园情侣。
张怡菲很漂亮,却不是我喜欢的那种漂亮。我认为她是个傻姑娘:除了长相妖艳认识名牌之外什么都不会。但我还是接受了她,我有点担心这个傻姑娘被人骗。
我在学校的70周年庆典上又碰见了韩左左,她还是老样子,既没有变得更世故也没有变得更聪明。她大声问我和张怡菲怎样了,我告诉她我们分手了我还是一个人。韩左左又问我毕业以后准备干什么,我说还没想好,我当初用了一个相当高的分数考到这所大学的计算机系,毕业以后却发现我根本不想再多过一天跟程序打交道的日子了。后来,在韩左左的提议下我就和她一起开了间小店卖衣服,凭着韩左左独特的眼光,我们确实赔了不少,勉强维持店面没有被房主收回。
再后来我发现韩左左无意间买回来放在衣服上当佩饰的小首饰总是被人注意,于是我建议我们转行卖首饰:这是一种暴利买卖,一两块钱的东西,总是能以高于其自身十到几十倍的价钱卖出。不到一个月,我们就小赚了一笔,在成功的喜悦的刺激下我和韩左左恋爱了。
后面的两年,我体会到韩左左以前男朋友口中的“好姑娘”是什么意思,韩左左确实是个好姑娘:她很善良,坚决不会以顾客提出的低价出售她亲手挑回来的首饰,但最后却经常找错钱算错账,以一个更低的价钱把东西卖给顾客;她很体贴,持之以恒地早起做早饭,虽然她时常错把盐当成糖加进牛奶里,后来,我习惯了喝咸牛奶,并乐此不疲;她很有趣,常讲一些诸如“有一天小火柴觉得头痒挠头结果把自己点着了”的大冷笑话给我,然后自己笑上一整天……
但这样一个好姑娘,却在我们相爱三年又27天的那个早晨不见了。
我打电话给韩左左的妈妈:“阿姨,韩左左有没有回家?”
“你又玩什么,谁是你阿姨?”韩左左的妈妈生气地摔了我的电话。
看来除了韩左左没有回家之外,韩左左的妈妈还是没有接受我作为她女儿男朋友的事实。那她去了哪里呢?我每天看店的时候,希望她在家里。每天回家的时候,又想她是不是去了店里。
一开始我以为这是个玩笑,大家都知道韩左左是个爱开玩笑的姑娘。她收到“尊敬的顾客,您在购物中心消费6700元,已经从您的银行账户扣除,请打电话到××银联客户服务中心核实”这样的手机诈骗短信,会真的打电话过去,严肃地问接电话的人银行最近有没有搞什么优惠活动,她明明记得自己在购物中心刷了8000元不是6700。听筒那边的人看来是没有遇到过这样的被诈骗对象,他(她)愣一下,很快反应过来自己还是要骗到韩左左的银行卡密码,然后说不如还是核对一下银行卡密码。韩左左就不说话了,对方试探性地“喂”了两声,韩左左就故作不耐烦地说我在等着你念账号和密码然后跟你核对啊……韩左左一定是在跟我玩一个名叫“失踪”的游戏,她找个地方藏起来,让我疯了一样地找她,然后她再突然出现说自己被E.T.抓走做实验了。
但是,事情过去了一个礼拜之后,我明白,这不是玩笑,韩左左不是一个有耐心的姑娘:她每次跟我吵架不理我都坚持不到两天半,她会心痒难耐地逗我跟她说话,只要给她个台阶,她就眼泪汪汪地说自己错了,然后我们就若无其事地和好如初。这次,已经整整一个礼拜了,韩左左都没有一点消息给我,看来她是真的失踪了。
&nsp; 我没有报警,我要弄清楚是不是我哪件事做错了得罪了韩左左,导致她一声不响地跟我分了手我还不知道——这是有可能的。但是我总觉得,如果分手,韩左左至少会带走她的东西,可现在她的玩具熊还端端正正地坐在我的枕头上,她的拖鞋还左脚踩右脚地摆在门口,她最喜欢的动画片DVD还放在DVD机里一插电源就会自动读碟,她订的新货送到了店里其中有她买来闹着要做婚戒的便宜指环……我们没有分手,我坚定地这样认为,她是个善良的好姑娘,不会分手了也不通知我一声,让我在苦苦等待的过程中虚度光阴。
韩左左走了半个月,我还是每天坚持早起喝加盐的牛奶,然后去店里卖韩左左亲手挑回来的首饰。只是韩左左不见了这件事情弄得我焦头烂额。我好像是瘦了,衣柜的衣服都大了,但韩左左不肯回来,我不能给自己买衣服,她喜欢看我穿她亲手挑的衣服。店里的电脑坏了,我居然像韩左左一样完全没有办法,不知道是因为学业扔下太久,还是因为跟韩左左一起生活了太久。我有时一个人坐在窗台上抽烟,我的韩左左什么时候回来呢?
我去看我妈妈。我妈妈很喜欢韩左左,韩左左总是用一些小礼物笼络她:一篮新鲜水果或是一条好看的丝巾。她要我妈妈收她做女儿,这样我就不能“欺负”她了,我妈妈这个善良女人答应了。我按照韩左左的习惯带了时令的水果去看妈妈。敲开门,妈妈愣住了:“你怎么突然来了?”
“回来看看你。”
“好孩子,你去里面坐吧。”
我径直进了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越想越不对:妈妈见到我的表情像是要哭出来,而她居然没有问到韩左左——自从我和韩左左谈恋爱后每次回家都要带着她。这两个疑点让我坐立不安,我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想冲出去找韩左左,又不知道去哪里找她。我坐下,想睡一会儿又睡不着。我看见写字台上摆着一张我和爸爸妈妈在海边的合影,却想不起来这是在哪里照的。我拿出书架上的一本书想看一会儿,里面落出一张张怡菲的照片,我觉得很生气就把照片撕掉。
我醒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我躺在床上,不知道自己怎么睡着的。我身上盖着的被子有洗衣粉混合着太阳晒过的味道。这种味道让我心安,让我觉得自己的状况好像也没有特别糟糕。我的爱情还是会回来的。
“孩子,你起来吃点饭吧。”妈妈在外面敲门。
我站起来,推门出去,发现桌子上摆了很多菜。我坐下来,吃饭。
“妈……”我本来是想问问她是不是知道韩左左的什么事情。
但我刚叫了一声“妈”,她就哭了起来。
“怎么了,妈,出什么事情了?”我愈发觉得她有事瞒着我,是不是左左出了什么事情?
“没事,没事,看到你特别高兴。”妈妈一边擦眼泪一边往我碗里夹菜。
妈妈的这个谎话太蹩脚了,我知道她一定是有什么事情才会这样支支吾吾。吃完饭,我冲回家里:韩左左,就算你是一只会挖洞的鼹鼠,我也要掘地三尺把你找出来。我找出韩左左的电话簿,一个一个地给她的昔日男友打电话:“你最近有没有看见韩左左?”
但韩左左确实是个太爱开玩笑的姑娘了,这让我在打听韩左左行踪的时候遭遇了极大的障碍:有一个人声称她去了火星,有两个人说她做了飞天小女警维护世界和平去了,有一个人告诉我他眼睁睁看着韩左左变成了护城河边的一根大理石柱子,最正经的一种回答是他很忙没有时间陪韩左左小朋友玩捉迷藏游戏。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很生气,我爱的姑娘不见了,却没有人愿意认真地帮我找。
韩左左你不是别人口中的好姑娘,如果这次你回来了我会毫不犹豫地跟你分手。
在韩左左无故失踪的第一个月又一天后,我决定忘了韩左左,我搬到了店里住。店里的生活很规律,早晨,我还是先喝一杯咸牛奶,等着跟我们有长期合作关系的批发商李老板来送货。李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碎嘴女人,经常给我讲其他批发商的花边新闻,但是她也没有问为什么店里只有我一个人,她没有问起韩左左。到后来我简直期望她跟我谈起韩左左了,她也没有问,直到我最后在发票上签上“王义坦”三个字结束我们交易的时候,她都没有问起,只是轻轻叹了一口气。
我愈发怀疑整个世界都知道韩左左的去向,只有我不知道。一开始我还担心她被人绑架了,但我没收到勒索信,别人又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我彻底相信韩左左有预谋地走了,不会回来了。韩左左是颗灾星,我不会再笨到碰见韩左左这样给我的人生带来巨大灾难的女孩还死心塌地地爱上她:如果我不那么爱韩左左,她也奈何我不得。
最后我想到一个人:张怡菲。我实在是太想找个人说说话了,虽然我对这件事很抵触,但是我还是打电话给张怡菲了。
我说:“你好。”
我说:“是啊,你最近怎么样?”
“还不错,我刚从欧洲回来。”
“那挺不错的。”
“你怎么样呢?”张怡菲反问我,我知道她只是客气。
“就是那个样子,开了个小店卖首饰,有空过来看看,我便宜卖给你。”
“好的,我哪天过去看看。”张怡菲很客气。
我说了再见,就把电话挂了。
我一个人在街上闲逛,夏天的夜晚有恒温动物体内散发出来的那种热烘烘的味道。这条偏僻的街上没有什么人,我们当初也常常在这里散步,韩左左会突然跳到马路中间张开双臂假装被迎面驶来的车撞死状大声说“我们殉情吧”,现在没有人再跟我玩这样的游戏。失踪的不只是韩左左,失踪的还有那种叫做爱情的廉价东西,它们就像摆在我们店里的假首饰,散发璀璨耀眼的光芒,给人虚伪的奢华之感,其实一文不值。我要逐渐忘记韩左左。
如果不是那天张怡菲突然造访,我想我会安心地过完我的人生。
那是一个下着雨的下午,店里没什么客人,我百无聊赖地想着把最后一批首饰卖完,就把店盘了去做别的。这时候,店门开了,珠光宝气的张怡菲出现在店里。
我愣了一下,站了起来:“你怎么来了?”
“不欢迎吗?是你邀请我来的呀。”
“不是不是,只是没有想到你会来我们这种不起眼的小店。”
“我在附近逛街,下雨了,我又没开车,想起你在这附近,就来看看,顺便避避雨。”张怡菲漫不经心地看着店里的首饰,拿起一样又放下一样。
张怡菲还是那么虚伪:商场里不能避雨吗?打车不能回去吗?明明是特地来的,为什么偏偏要说顺路。我觉得一阵寒意,总觉得她会给我带来不好的事情。
张怡菲拿起一件首饰:“这个多少钱?”
我看了一眼,是韩左左的廉价指环,本来不准备出售,所以没有标价:
“这个你喜欢就送给你,难得你看上我这里的东西。”
我不想说话,我只想赶她走。
张怡菲看着我,突然艰难地开口:“你们的事情我听说了。他出车祸了,我很难过,那时我在欧洲,听见这个消息就哭了。虽然当初他没有什么钱,但是他是个好人。我知道他其实根本就不喜欢我,觉得我没内涵又贪慕虚荣,但是他对我很好,一直像哥哥一样照顾我,跟他在一起的那一年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我几乎要疯了:“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左左,当初是我不对,我知道你喜欢他还要你把我介绍给他,我知道只要我先提出来,你就不能告诉他你喜欢他了……但是现在他已经不在了,你还不能原谅我吗?”
“住口!”我一巴掌扇在张怡菲的脸上。
张怡菲把那个戒指放在桌子上走了。这是我亲手挑的,现在,没有意义了:没有人来为我戴上它了。 张怡菲被我的话刺得脸红了一下:“我知道你还对以前的事情耿耿于怀,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怎么就不能忘了呢? 张怡菲在电话那头笑了。我觉得自己很傻,她怎么会看上我们店里卖的东西呢?她现在挥金如土,她有的是钱买各种名牌珠宝,为什么要买我们这种地摊货呢?我太自不量力了,我们的首饰是卖给廉价爱情的,没有钱的穷人才用它们来海誓山盟。
我翻出联络簿打电话给原来的那些朋友。但他们好像都忘了我,听不出来我是谁。我听到他们的女朋友在一旁问“是谁”,他们就说不知道不认识,然后匆匆忙忙地挂断我的电话,好像我是一个不祥之人。
有些事情,你永远都忘不了,哪怕你假装自己是另一个人,你也忘不了:王义坦来报到的那个下午,我就觉得这个人是我要找的那个人,所以他才来来回回跑了三趟;我频繁地换男朋友,是想引起王义坦的注意;在我准备跟王义坦说明的时候,张怡菲求我转交给王义坦一封我当然知道内容是什么的信,当初我那么傻,认为自己快毕业了,而张怡菲和王义坦同级又比我漂亮,他们才最合适;我知道张怡菲和王义坦分手后,特地回学校参加70年校庆,“偶遇”王义坦;我知道他还没有决定自己的去向,就偷偷辞掉了工作和他一起开小店……我们有过那么快乐的三年,这一切最后让我自己亲手毁了:我是那么没谱的一个人,我喜欢闹,和他开没深没浅的玩笑,我怎么知道当我第一百零一次站在马路中间喊“我们殉情吧”的时候,会真的有一辆车开过来呢?我又怎么知道他冲过来推开我的时候,会真的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倒下就再也没有醒过来呢?
我一直不敢相信他再也不回来了,我不知道没有他的日子该怎么过,光是听起来就那么地让人绝望。最后,我想到了唯一的办法:如果我变成了他,那么不见的就是韩左左了,那么我就不会失去他了。我穿他的衣服,用他的名字,抽他抽的烟,去他家里看他妈妈……我几乎小心翼翼地骗过了自己,可是自以为是的张怡菲却把这一切给毁了。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韩左左,你哭什么?
P.S.我从没有在博客上转过文,这一篇是最近一期《青年文摘》上的,我看了觉得很特别,不可思议,也感到一种莫名的震撼,所以贴上来,希望来看的都能把它看完。
习惯重复
那天上课帮同学占座,她到了以后抱怨“怎么又是这里,每次都是一样的位置,你为什么不换一换呢?”我是不太高兴的,但又没有表示,仔细想想,也的确如此。
其实她口中的每次并不多,几次而已,可是她都已经觉得烦了,而对我来讲,生活中有太多的一样太多的重复,我又是怎么忍受的呢,也许根本不是忍受,是一种习惯罢了。
我曾说过,我是一个典型的安于现状的人,不喜欢老是变来变去。除了穿着打扮以外,我可以接受任何重复。我可以每顿都吃一样的饭菜,坐在同一个位置,看一个频道的电视,上同一个网站和论坛,用一样的护肤品,沐浴露,洗发水,牙膏,用一个牌子的餐巾纸,写一样的圆珠笔,听一个歌手的歌,很多很多。只要我觉得不错就不会刻意的去改变。
那天她问我“你为什么不换一换?”我当时想到的是为什么要换,这样不是挺好的,没事为什么总要换呢?!
也许这是她所不能接受的,也是很多人不可理解的,但我的确是习惯了,这也许很无趣,但是很适合我。
舞者,而非歌者
我要跳舞,我要把这几近荒废的灵魂捡起来。
唱歌无法让我快乐,它只会让我紧张和不安,我至今仍未学会在舞台上唱歌。在台上,我只会跳舞。
我是舞者,不是歌者。
所以,叫我跳舞,别叫我唱歌。
我要跳舞,只想跳舞!
博客也寂寞
现在好象不早了,不过对我来讲实在不算晚。我习惯了晚睡,我觉得如果不这样对不起这即将结束的假期。但是我不习惯这么晚写博客,可我今天却发现它太寂寞了,连我自己都很少来。
说实话,我到现在都不大习惯打字,并且,我有日记,我的日记时常一写两三个小时,我敢说我写字的速度快打字好多好多。还有,日记比较随意,因为只有自己看,博客却要成文,要考虑措辞,句法,着实伤脑筋。朋友总惊讶与我更新的速度,我也不着急,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导致越来越少的人记得起这里。不过,我不介意访问量,只要我愿意我可以把它告诉很多人,至少不会想现在这样冷清。
但是,其实这里很少人知道,不超过3个吧,也许就三个,还包括我自己。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也许我真的有很多过去见不得人。
算了,只好跟它说声对不起了。你的主人如此寂寞,你就注定也是寂寞的。
离别
这几天的空气弥漫着离别的味道,很多人都要走了。去别人blog看看,忽然生起一种感觉,晃如隔世。
之前并不觉得分别有什么大不了的,还能再联系嘛。可是当它真的来临时我却措手不及。我不知道该怎么想,感觉好象掉到海里那么无助,眼见身边的人都离去,最后只省我一个。
这是注定要发生的,好在我不怕寂寞和孤独,反正到了那里也是要习惯的,不如先试着演练起来。
天已经转凉,秋天看似来了。为什么都喜欢在秋天送别呢,古人如此,今人亦是。
效实,我想抱着你哭
外面下雨的时候我坐在必胜客,听见“效实”不停地从别人嘴里蹦出来,忽然就悲从中来,想到了这个让人抓狂的句子——效实,我想抱着你哭。
我确实要好好在效实面前哭一把了,在这里的三年我几乎没在学校哭过。这可不像我,虽然我不承认自己是个爱哭的人,但我却总是哭。我不喜欢流泪这个词,觉得太煽情。我不善于表达感情,哭是最好的方式。所以我要抱着你哭,眼泪是你欠我的。
效实,我想抱着你哭,因为我什么都没给你留下,其实你也一样。三年之中我总是被一个问题纠缠——选择你到底对不对?终于在离开你的那一天有一种感觉告诉我,其实我从不后悔来过这里,可那只是一种感觉而已,我还是没有找到答案。今天我终于明白了,只有你才能给我这种感觉.除了你,谁还能让我号啕大哭呢?
效实啊,我会哭是因为我太年轻。你即将走过百年,而我却才刚刚开始生命的旅程,我承认我读不懂你,但是你也未必了解我,如果你怪我没给你机会,那我只能说“三年,太短!”或许在泪水中,你能知道些,所以我才要哭。
我不抱怨,我说过不后悔的。对你来说,我们都只是过客,你迎来送往。我什么也没有留下,那么临走时我可不可以抱你呢?你当然希望我笑着离开,可是原谅我,效实,抱着你我只想哭泣!
我爱贝克汉姆
我爱贝克汉姆,所以必须承认自己是个超级无敌伪球迷。
我爱贝克汉姆,所以是个大大大大俗人。
我爱贝克汉姆,在06年的夏天。
我爱贝克汉姆,因为我曾经鄙弃的男人的眼泪。
我爱贝克汉姆,不仅因为他是个漂亮的男人。
我爱贝克汉姆,因为他懂得责任的分量。
我爱贝克汉姆,即使他变老,即使他不再英俊。
我爱贝克汉姆,不是狂热的迷恋,是肃然的敬佩。
我爱贝克汉姆,就算他成为众矢之的。
我爱贝克汉姆,你可以反感他,讨厌他,甚至轻视他,但请别侮辱他。
我爱贝克汉姆,曾经我也不敢面对。
我爱贝克汉姆,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爱贝克汉姆,就让别人说去吧!
想通了
现在我觉得自己真的是没事找事,本来好好的,干吗要去看什么足球呢?原本以为可以放松一下,可现在才发现,想我这样的人,那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昨天晚上英格兰输了,我看到镜头给的那些个队员正在哭,还笑嘻嘻的说着“不要哭,有什么好哭的,胜败乃兵家常事嘛”,可是说着说着,我就把自己给说哭了。到现在我都觉得莫名其妙的,人家不过是大陆另一端附近的一个岛,干我什么事啊,我哭死人家也不会知道。可我就是收不住啊,后来不哭了,心里还是非常不爽,非常想骂几句。
刚刚打开电脑才发现,郁闷远远没有结束,巴西又输了,又输给法国。这叫个什么事儿啊。我彻底失望了,也想通了,我根本就是个外行,凑什么热闹呢,到最后不快乐的是我自己,所以从今儿个开始,我不看了,谁拿冠军跟我什么相干,谁爱拿谁拿去!
足球太过残酷,它不适合我,或者应该说是我不适合它。
考好了
考好了!!!
我有很多感想,一下子写不出来了。我需要时间整理。
现在我回来了,应该会花点时间在这里了。你们等等吧,我也要等。
我
我是个什么人啊?有点自我,有点懒,神经兮兮,坏脾气,爱上火,没啥个性又有点爱打扮的那么个人。
最早,我不愿意用文字去记录些什么东西,这种方式太小女人。直到我发现我也开始有这种趋向,我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我从不认为做个小家碧玉是什么好事,女子是当有大家风范的,举手投足不说贵气吧,至少应有通身的气派。婉约不是什么坏事,只是在中华,婉约背后承受了太多。正如我读词,我不喜婉约派词风,尤其不喜欢男词人写婉约,因此我不喜欢柳永,不喜欢,一点都不喜欢,非常之不喜欢。相比之下,读“大江东去”“遥想公瑾当年”或是“金戈铁马”让人畅快多了。但是,有一个例外,是《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那首,虽是婉约,但是婉约的坦荡,没有半点矫情,这种豪放的婉约比“衣带渐宽”的憔悴更让人感动。可我也不喜欢不像女子的女子,从小我就对那些“假小子”非常之厌恶,她们浪费甚至是破坏了上帝给这世界平添的一道美丽。我喜欢长发,喜欢裙子,如果可以我这一辈子都不想穿裤子,还有旗袍,没穿过旗袍的中国女人不能算是中国女人。呵,说跑题了,总之在我眼中,女子当如大家闺秀,所以我从来不喜欢把自己陷在一种压抑,伤感,多愁的气氛中,也不愿意让自己总是去记录一些琐碎的,消沉甚至是颓废的心情。
但是,年轻的我还是选择记录下身边的点点滴滴,更多的是看法,而不是无聊的意识流。就像在咖啡馆里,我不习惯对着热腾腾的咖啡去思考一些多愁善感的问题,其实那样的场景让人很自然的就多愁起来,所以我更习惯于看看窗外的芸芸众生,看这个社会,思考社会,因为我觉得有时候,思考社会比思考人生更现实。
我也不完美,一个人的时候总也会冒出一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我想不用尽量去压抑,世界明亮如此,虽然我有一点敏感,也不必用脆弱去形容。
不知所云
那天,我很难过,因为他没来。
今天,我很难过,因为他没有歉意。
他向我说明了原因,但是他的言辞中没有歉意,没有一丝。
我很难过,不记得是第几次为他难了。我对他失望的永远是态度。
从四年前到现在,虽然他已不在我的身边。
面对他我是软弱的,甚至没有激烈的言辞。于是他对我更加不经意,我却没有悔意。
其实这么久了,我想忘记,想放弃,但是为什么没有呢?
也许是剪不断,理还乱,却不是离愁。
最后一次
最后一次提你了,在日记里我早就对自己这样说过,并且我做到了。
最后一次提你了,今后“你”将不再是你,因为没有必要了,因为一切无法挽回。虽然到现在我还不知道这种局面是怎么造成的,让我后悔都无从后悔。
曾经的无话不谈成了南柯一梦,或者那根本就是在做梦,梦了一年,梦醒了。看到你我总是想逃避,想躲闪,你也一样,我看出来了。
那天不经意间和你并肩而行,想的只是怎么走慢一点,避免无言的尴尬,我忽然明白,心与心的距离一旦远了就实在难以拉回。
所以我们都放手了,你一定也是这么想的是吗?我会把该还的都还了,从此再无牵挂。希望我可以做到。
最后一次提你了,还是希望你过的好。
花儿开了又谢,谢了又开,而我,不想再等。。。。。。
回归
我得承认自己真的很糟糕,当初申请BLOG时信誓旦旦,现在已经一个暑假没打理了,这里都快荒芜了。难怪人家问我:“你那(一)后面没了吧?”
“没了,没了,呵呵。”说起来自己都惭愧,放假的时候想好了要写好些东西的,可是现在呢,一个字也没动,宁可去泥巴灌都懒得正正经经写点东西。放假了似乎就拿不动笔了,除了日记,根本一个字都不想写,作业也是很不情愿的。我爸说像我这么懒的女孩子少有,我自然不承认了,可是事实上确实是少的。
这不,才开学两天人就哪都不对劲了。遥想放假当时,每天看书到一两点才睡,第二天呢九十点起,过着这种颠倒黑白的日子。可是现在,该是停止的时候了,我告诉自己得坚持,就一年了嘛,怎么着也能撑下来的呀,就算身体吃不消,至少还有精神嘛,没事的,会好的,我还是要相信自己的。
好了,确实是泥巴灌多了,有点不知所云了,就这样吧,还得继续,还有,还得加油!
许多值得我回忆的事(一)
那天我就有这样的预感,这棵茶花树,我再不可能站在它面前了。
那是老家门前的茶花树,它陪着我度过了最无知,也是最困苦的那段日子。
不知道是谁种的,大概是爷爷吧,反正从我出生就有了。奶奶是爱茶花的,想必是因为爷爷,她身体不好,却从不忘给花浇水,剪枝。我们家院子里种了好多花木,惟独这茶花年年开放,岁岁不败。
茶花的花期很长,不像有些花金贵的只有几天时间,它能从初春一直开到暮春。一场春雨后,花儿最盛的时候,奶奶总喜欢拿着剪子,剪下那最好的一枝来,放到瓶子里面,再摆到客厅的窗台上。我总是很顽皮,喜欢强过奶奶手中的花,插在头上,以为自己美的像花仙子。奶奶总在一旁笑我,脸上的皱纹少有的舒展,背也挺直了。
奶奶有哮喘,听说是爷爷过世以后,抽烟太多所致。从我记事起,奶奶很少直起腰来,她常常喘的夜里睡不着,在床上坐上一整夜,她也不说,也不太肯上医院,爸爸说只要我陪着就好。奶奶有四个儿女,在身边的只有爸爸,所以到了晚年围在膝下的也只有我了。
记得那时侯很天真,我常常对奶奶说她能长命百岁,就像茶花一样,一直开下去,还记得奶奶总是笑着说我乖,说我是家里最争气的孩子,她还要看着我光耀门楣呢。
可是奶奶终究没能看到。94年春节,奶奶离开了,她走得匆忙,甚至来不及听见我嫩的琴声。那时侯我小,也许明白了死亡的含义,却无法理解它的意义。我记得遗体告别那天,刚好是我的生日,那天大伯念了悼词,我在下面一直没有什么表示直到要绕着奶奶的遗体走一圈的时候,我忽然想到,这是我的奶奶,从此我将再也看不见她慈祥的笑容,再也看不见她修剪茶花,我想哭,但终究还是没有落泪,也许在一个六岁孩子的眼中即将到来的生日更有吸引力吧。后来家里人说我年纪小,就不要戴孝了而那个生日具体怎么过的,我不记得了,想必也是草草了事的吧。
后来,我也常常学着奶奶的样子,剪了开的最好的花,插在瓶子里,只是不放在窗台上,而是摆在设在后厅的奶奶遗像前。我也正好在那间屋子练琴,岁岁朝朝陪着奶奶。
大概是奶奶去世后的两年,我们被迫搬离了老家,而它也将消失,还有门前的茶花树,都会在推土机下成为废墟。
好像是临走的时候我看了一眼茶花,从此它就印在我的脑海中,将永不消失。
奶奶,您知道了吗,茶花是开不败的,天堂里也有花香吧,你闻到了吗?
天使在人间



从没见过一个人可以美的如此永恒,挑不出一点毛病来。
我宁愿相信她是位天使。
永恒的美丽,永恒的赫本。
只有勇敢
到tt的blog听了一首叫做“可不可以不勇敢”的歌,不得不承认,一首不错的歌,疗伤的好药,可是,毫无疑问,这并不适合我。
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其实挺坚强的,越是坚强就越是脆弱。我可以在许多人面前天真,活泼,嘻嘻哈哈,甚至疯狂,但是一个人的时候,我会想很多,有些多愁善感,虽然我从不认为自己是这样的人。
有很多事放在心里,不想去思考,解答,往事常常把人纠缠的透不过气,所以我需要勇敢,对我来说勇敢是最好的盾牌,它能帮我挡去所有陈旧的辛酸,勇敢总让我得到最大的安慰。
勇敢,是我需要的,因为没有选择,只有勇敢。